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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选聘律师机构询价公告
来源: 2020-09-14 17:34:09 点击量:2368

致:潜在询价申请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系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选聘2020年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律师机构,现诚邀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本项目询价,并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0年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选聘律师机构

 2、服务内容:

(1)配合承销商制定发行方案及其他前期工作、撰写募集说明书;

(2)开展尽职调查,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法律问题与各方机构讨论并提供解决方案;

(3)协助审阅交易文件、协助公司起草相关的法律函件、配合完成交易文件;

(4)协助审计师完成审计报告;

(5)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或补充法律意见;

(6)列席发行过程中的有关会议,并提供律师咨询建议;

(7)其他相关的工作。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完成。

二、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a.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b.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c.承诺首次提交注册前律师事务所已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业绩要求:2017以来(2017年1月1日至询价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银行间交易市场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实践经验。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依法取得注册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且在近2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信誉要求:询价申请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8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获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提供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采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请询价申请单位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在2020年9月25日17时00分之前向我单位密封递交询价申请文件。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9楼

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9楼

邮  编:610071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8-86056035

传  真:/

五、公司监督电话:028-86056053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