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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聘用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 2019-01-24 01:49:43 点击量:5302

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现对公司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满足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聘用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机构比选。

2.服务内容:提供香港法律法规下有关企业及常年合规事项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事宜、协调处理涉及香港监管机构的相关事务,协助比选人完成其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培训,涉及香港法律的合同审查,及其他法律咨询工作。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应法域要求的律所执业许可证明。

(二)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开标当日,后同)有担任香港H股上市企业法律顾问或担任过企业赴港IPO香港法律服务的业绩不少于1项。 

(三)律师事务所须在香港注册或在香港有分所或办公室,具有香港律师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不少于15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比选申请人合伙人律师担任且从业时间为5年及以上,同时在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H股上市公司法律服务业绩或有过企业赴港IPO香港法律服务业绩。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至少为4人,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人事聘用合同或香港社保缴纳证明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承诺书等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8 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扫描后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marciah@chengdugs.com以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文件前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应法域要求的律所执业许可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采用原件扫描外,其他资料均采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9年2月1日09:30前,递交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本项目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ccic.com)及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hengdugs.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9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980041873



2019年1月23日